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和帮助全体青年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学校决定在今年暑期组织全校学生分层、分类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焦二十大,逐梦新征程
二、实践对象
以大一新生为主,其他年级均可参与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至8月
四、活动形式
普通实践要求组队参与,每个团队原则上10人左右,以2022级学生为主,保证本科生四年中集中参加一次有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一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实践团队项目。团队的组织形式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也可根据活动需要跨二级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但必须明确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团委要根据团队活动需要安排有社会实践活动经验或经历的2020级、2021级学生加入相关团队,参与活动指导。团队设指导教师1-2人,必须全程随队参加。教师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计入工作量,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一位教师指导的社会实践团队不超过2支。
就业实习实践可个人参与,鼓励高年级学生按需选择岗位,学生个人参与社会实践不设指导老师。
社会实践选题涉及理论普及宣讲、党史学习教育、乡村振兴促进、发展成就观察、民族团结、共同富裕、数字浙江、文明新风、美丽浙江、反邪教宣传等十个方向,重点围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社区实践”“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等组建团队,开展社会实践。具体实践形式如下:
1.国情调研
鼓励学生自主立项,以了解国情社情为目的,尤其是走入浙江省山区26县等地区,结合自身兴趣特长、专业优势开展调研活动。
2. 理论宣讲
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贯通起来,将深刻性和生动性统一起来,开展各种形式宣讲活动。
3.社会服务
组织学生参与暑期支教、科技下乡、文化下乡、医疗下乡等社会服务,为基层一线贡献青年学子的力量,助力国家扶贫攻坚。
4.科研实践
重点围绕“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竞赛,引导青年学生利用假期组建科团队,鼓励学生加入教师科研项目、企业科研实践等科技创新研究类项目。
5.就业实习
鼓励学生利用暑期参加团市委主办的“青聚浙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习,“青年丽水”职业体验官专业实习,同时也可报名其他团委举办的“返家乡”社会实践。具体岗位设立及报名将另行通知。
6.专项项目
组织参与浙江省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评比、“宜创宜业在丽水”主题调研活动、“文艺赋美”、“三下乡”、全国青少年模拟政协大赛、青春“丽”行等社会实践相关赛事与评选,根据相应通知的时间节点,各院系选报重点团队参与。
五、活动内容
1.理论普及宣讲团。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组织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基层一线,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寄语、给青年学生回信精神、《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等为主要内容,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贯通起来,将深刻性和生动性统一起来,通过面对面、小范围、互动式宣讲,讲透创新理论、讲好发展成就、讲清形势任务、讲明发展前景。
2.党史学习教育团。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二十大精神,把庆祝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传递下去,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3.乡村振兴促进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深刻领会感悟为什么要推进乡村振兴、如何推进乡村振兴等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发动青年学生了解认知乡村,特别是省内山区 26 县的乡村发展状况,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广泛实施教育关爱、爱心医疗、科技支农、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帮助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4.发展成就观察团。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以脱贫攻坚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青年学生在社会观察、国情考察、基层治理参与、特色产业调研、学习体验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祖国发展变化,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引导青年学生深刻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投身强国伟业。
5.民族团结实践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内地新疆籍、西藏籍大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 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内地大学生到新疆、西藏等地以及省内少数民族县镇、集中居住地等开展国情考察、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通过实地调研和观察,深入了解民族团结现状,充分感知民族地区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6.共同富裕实践团。对标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具体要求,组织大学生发挥专业学科教育优势,深入开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建设实践调研活动。
7.数字浙江实践团。围绕建设“数字浙江”的总体目标,对标全方位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的具体要求,组织大学生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专项调研活动,进一步挖掘数字化改革在党建统领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法治六大重点领域的标志性成果,并形成相应实践调研报告。
8.文明新风实践团。围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大学生走进基层、走进群众,积极投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展课后服务、组织社会调查、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基层团建、培育践行主流价值、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实践活动。
9.美丽浙江实践团。聚焦美丽浙江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千万工程”等重点工作,深入乡村、社区开展环境治理、科普宣讲、社会调研、发展献策等活动,讲好美丽浙江故事。
10.反邪教宣传实践团。结合实践地实际情况,以反邪宣讲、科普宣传、法治普及、社区服务、调查研究等形式多样活动,向基层群众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政策法规,提高基层群众识邪、防邪、拒邪的基础素养。
六、经费安排
经费资助实行校院两级资助、社会资助和个人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经费主要用于师生的交通费,经费预算要本着厉行节俭、从严控制的原则制定计划。二级学院团队在二级学院的实践教学经费中列支,校级团队由学校给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可给予一定的生活资助,以家庭经济困难生为主的团队可在二级学院发展性资助经费给予安排。鼓励二级学院积极争取社会资助,鼓励学生自筹经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七、考核与展示
认真做好社会实践个人和团队的考核工作。根据《丽水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规定》(丽学院办〔2017〕68号)有关精神,各二级学院团委做好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并把认定结果反馈给各学院教务科。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做好材料的整理总结工作,并挖掘先进事迹和个人。校团委将在开学初对暑期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成果展示和表彰。
展示形式为PPT汇报和视频结合,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认真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全院暑期社会实践动员会议,从实践培训、经费支持、带队指导、监督考核等环节做好暑期实践的指导工作。
(二)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加强安全教育和保障工作,做好前期调研和出发准备,制定社会实践安全预案。选派相关指导教师全程随队指导,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实践过程中,各学院要全面、准确地掌握各实践团队的安全信息,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极端气候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条件,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每个实践团队都需要制定《丽水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提交至各二级学院团委做好备案。
(三)注重实效、扩大宣传
要结合自身专业特色、依托对口厅局单位和行业协会,分层次、有重点地组建暑期实践团队。突出社会实践的基地化、项目化管理,做到“按需设项、据项组团”,服务内容和形式切合基层实际和需要,切忌走马观花、变相旅游等形式主义。各二级学院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图片资料收集和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型媒体开展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利用校、院两级团组织的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发布实践活动情况;要及时上报工作材料,交流工作经验。
十、申报要求
各二级学院团委、团队负责人或团队指导教师可到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网站下载或到所在二级学院团委领取《丽水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表》(附件1),根据要求填好后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团委。二级学院团委根据学生提交的项目申报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填写好《丽水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丽水学院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二级学院工作方案》(附件3),于6月12日前将汇总表盖章后交校团委综合办公室,申报校级重点团队及“宜居宜业在丽水”专项的团队,以学院为单位将《丽水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表》(附件1)、《丽水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一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校团委实践部邮箱:lsxytwshijianbu@163.com。
联系人:李艺莉
联系电话:0578-2271185、2271289
附件2 丽水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 丽水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二级学院工作方案.docx
附件4 丽水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