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3              阅读人数:10      作者:

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根据团章有关规定校团委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将挖掘典型、表彰先进和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典型引路榜样先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五四红旗团委由校团委评选,申报材料报校团委先进团支部由二级学院团委组织评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民主推荐二级学院团委审核评选结果报校团委具体要求参照《丽水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比暂行条例》丽学院团〔2025〕3号(附件1),指标分配见附件2

3.申报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需分别填写相应的推荐表(见附3、4、5一式)并附事迹材料一份(集体1000字以内个人500字以内)上报优秀团干(团员)附相应支撑材料留存在二级学院团委核查。最终学校表彰材料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4.集体申报材料,主要反映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落实情况团支部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和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个人申报材料主要反映个人的先进事迹。

5.二级学院团委在4月23日前完成评选、公示工作,附件6汇总表和附件7公示材料电子稿发指定邮箱lsxytw2022@163.com并于424日前上报纸质材料给校团委,地址:党群服务中心(教9-305。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将不列入评选。


附件

附件1 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水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比暂行条例的通知.pdf

附件2 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3 丽水学院五四红旗团委推荐表.docx

附件4 丽水学院先进团支部推荐表(主要事迹可另附).docx

附件5 丽水学院优秀团干(团员)推荐表.docx

附件6 丽水学院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团员)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7 2024年度XX学院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表彰名单公示.docx

XXX支撑材料.docx

 

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

20254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