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丽水学院第三十二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8              阅读人数:74      作者: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

唱响青春梦,一起向未来。为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第三十二届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学生参与面,不断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水平,培养学生的高雅艺术情操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导向,秉承“明德笃行”的校训,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比赛主题

唱响青春梦,一起向未来

三、参赛对象

丽水学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赛程安排

1.复赛

时间:2022年3月上旬

参赛对象:各二级学院推选选手10名

2.半决赛

时间:2022年3月中旬

参赛对象:由复赛推选出的选手

3.决赛

时间:2022年4月上旬

参赛对象:由半决赛推选出的选手

比赛分专业组与非专业组,参赛歌曲需符合主题。

五、具体要求

1.二级学院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安排,确保本次大赛顺利进行

2.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在3月1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稿发邮箱2895802745@qq.com

3.联系人:黄祥莉 18867839171

丽水学院第三十二届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