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8              阅读人数:271      作者:

各二级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也是新时期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根据丽水学院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丽学院组干[2016]8号)有关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第学期“推优入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及条件

见附件《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

二、推优工作程序

见附件《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全面提高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各二级学院团委与党支部要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联系团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团员教育。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真正推选出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在团支部中叫得响、过得硬、看得见、学得着的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2.民主推荐。推优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团组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3.加强组织。各二级学院团委要按照校团委的总体规划安排,于329日之前高质量的完成好推优工作。




附件1.《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docx

附件2 丽水学院团支部推优报告表.docx

附件3丽水学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表.docx

  

  

  

                                                                            

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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