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是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团第八分团,是校园美育教育的重要载体之一,为丰富校园文化发展,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发展。艺术团定期在校内外举办各种活动,如校内专场文艺演出及各类重大比赛。现为进一步优化艺术团成员队伍建设,充实中坚力量,兹决定面向各学院招收新成员。现将艺术团合唱、舞蹈分团成员招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合唱队成员:面向全校大一至大二非音乐专业学生(男生 80人)。要求有较好的音准节奏概念,热爱合唱艺术,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团队概念,有声乐与器乐学习经历者优先。
2.舞蹈队成员:面向全校大一至大三非音乐专业学生(男20人,女20人),要求体态大方,相貌端庄,有较强的舞台表现力。
二、排演要求:
1.合唱、舞蹈分团将依托校大学生艺术团开设校内通识课程。成员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享有通识选修课学分。
2.每周通识课程期间进行排练,艺术团通识课排课时间拟定为课余时间,演出比赛期间酌情增加排练次数。
3.定期举办各类专场音乐会,并适时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艺术赛事。
4.根据艺术团安排积极参加校大学生艺术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5.根据学校对艺体比赛获奖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加分。
6.按照综合测评办法予以相应加分。
三、选拔程序:
1.报名:个人自愿报名,报名填写《丽水学院艺术团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收齐后交给校团委9—115办公室熊姝洁老师,联系电话:17858184404(674404)。
2.面试:
①合唱队成员需自选演唱一段歌曲。
②舞蹈队成员需准备1—2分钟舞蹈剧目,音乐自备。
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
丽水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