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丽水学院五四红旗团委、青年大学习先进集体、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7              阅读人数:10      作者:

根据《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委、青年大学习先进集体、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各级团学组织推荐、校团委研究,决定授予民族学院团委、教师教育学院团委、医学院团委、商学院(华侨学院)团委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授予教师教育学院团委、医学院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英语212团支部等40个团支部校级“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郑如果65人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王剑萍190人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现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585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校团委反映,联系电话:0578-2271185。

 

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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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丽水学院五四红旗团委、青年大学习先进集体、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表彰名单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