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课程质量及校团委团员与青年主题教育工作专题讲座要求,校团委邀请周之新校内教师为负责该项工作师生开展指导工作。按照《丽水学院劳务费支出管理办法(修订)》中“讲师200元/学时”的讲座费标准,向上述校内教师支付劳务费,具体金额如下:
姓名
职称(职称)
应发额(元)
课时数
周之新
讲师
3000
15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6日,有问题请联系林老师:0578-2271185。
2023年12月1日
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