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丽水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报备的通知》相关要求,经校团委评审,现拟推荐“丽院·青年说”理论宣讲团参与2023年度丽水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6月9日之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校团委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8-2271185
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