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迎接建团百年及115周年校庆,秉承“明德笃行”校训,展现学生青春风貌和我校公共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经研究,我校决定举办“五月的花海”大学生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文件精神,以举办大学生合唱等艺术教育活动为主要载体,进一步扩大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学生参与面,不断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水平,培养学生的高雅艺术情操。同时,秉承“明德笃行”校训,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鼓舞全体师生继续奋进在创造美好丽院的征途上。
二、比赛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4月下旬
2.地点:学术报告厅(暂定)
三、参赛对象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二级学院至少组织1支队伍参赛;参与对象为在校生和教职工;参赛队师生总人数为60-80人(含指挥、伴奏、朗诵),积极鼓励青年教工参赛;民族学院音乐类及相关学生不参赛,学校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参加表演。
四、参赛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曲目和时间
1.曲目:每支参赛队演唱2首曲目。
2.时间:每队的总时间在8分钟内。
(二)指挥和伴奏
1.参赛队指挥可外聘。
2.提供钢琴伴奏,伴奏可外聘。
3.提供演唱多声部的音乐。
(三)评分标准与加分标准
1.演唱水平:总计5分
(1)基本要求(2.5分):音高准确、演唱节奏与伴奏相符;
(2)音色(0.5分):音色统一,声部比例得当;
(3)艺术处理(1分):声音的强弱、速度、感情等根据曲目需要进行恰当的处理、变化;
(4)感染力(1分):根据曲目要求全身心投入演唱,给人带来的视听觉的享受。
2.舞台效果:总计4分
(1)整体精神风貌(1.5分):上下台整齐,不拖沓散乱,台上精神饱满,展示当代大学生的蓬勃朝气;
(2)着装(1分):着装统一整齐,符合主题;
(3)指挥(0.5分):动作准确,与合唱队配合默契;
(4)其他表演形式(1分):为使表演更丰富、更有观赏性,可根据需要合理增加动作表演、队形变化、朗诵等形式。
3.歌曲选择:总计1分
(1)曲目内容(0.5分):内容积极向上,主题鲜明;
(2)歌曲演唱难度(0.5分):多声部、轮唱等演唱形式的可酌情加分。
4.加分项目
参赛的教师数达3人及以上的参赛队伍可在总分加0.02分。
五、 奖项设置
本届合唱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指挥奖3名。
六、 具体要求
1.二级学院团委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项经费,确保合唱比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二级学院团委3月31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稿发邮箱2895802745@qq.com。
4.联系人:黄祥莉 1886783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