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丽水学院“五月的花海”大学生合唱比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8              阅读人数:146      作者:

各二级学院团委:

   迎接建团百年及115周年校庆,秉承“明德笃行”校训,展现学生青春风貌和我校公共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经研究,我校决定举办五月的花海大学生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文件精神,以举办大学生合唱等艺术教育活动为主要载体,进一步扩大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学生参与面,不断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水平,培养学生的高雅艺术情操。同时,秉承“明德笃行”校训,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鼓舞全体师生继续奋进在创造美好丽院的征途上

二、比赛时间、地点

1.时间:20224下旬

2.地点:学术报告厅(暂定)

三、参赛对象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二级学院至少组织1支队伍参赛;参与对象为在校生和教职工;参赛队师生总人数为60-80人(含指挥、伴奏、朗诵),积极鼓励青年教工参赛;民族学院音乐类及相关学生不参赛,学校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参加表演。

四、参赛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曲目和时间

1.曲目:每支参赛队演唱2首曲目。

2.时间:每队的总时间在8分钟内。

(二)指挥和伴奏

1.参赛队指挥可外聘。

2.提供钢琴伴奏,伴奏可外聘。

3.提供演唱多声部的音乐。

(三)评分标准与加分标准

1.演唱水平:总计5分

1)基本要求(2.5分):音高准确、演唱节奏与伴奏相符;

2)音色(0.5分):音色统一,声部比例得当;

3)艺术处理(1分):声音的强弱、速度、感情等根据曲目需要进行恰当的处理、变化;

4)感染力(1分):根据曲目要求全身心投入演唱,给人带来的视听觉的享受。

2.舞台效果:总计4分

1)整体精神风貌(1.5):上下台整齐,不拖沓散乱,台上精神饱满,展示当代大学生的蓬勃朝气;

2)着装(1分):着装统一整齐,符合主题;

3)指挥(0.5分):动作准确,与合唱队配合默契;

4)其他表演形式(1分):为使表演更丰富、更有观赏性,可根据需要合理增加动作表演、队形变化、朗诵等形式。

3.歌曲选择:总计1分

1)曲目内容(0.5分):内容积极向上,主题鲜明;

2)歌曲演唱难度(0.5分):多声部、轮唱等演唱形式的可酌情加分。

4.加分项目

参赛的教师数达3人及以上的参赛队伍可在总分加0.02分。

五、 奖项设置

本届合唱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指挥奖3名。

六、 具体要求

1.二级学院团委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项经费,确保合唱比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二级学院团委331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稿发邮箱2895802745@qq.com

4.联系人:黄祥莉 18867839171

附件1 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