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阅读人数:10      作者:

各二级学院团委、研究生、校级学生组织: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全面提高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各二级学院团委与党支部要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联系团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团员教育。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真正推选出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在团支部中叫得响、过得硬、看得见、学得正的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2.民主推荐。推优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认真的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推优对象、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丽党办[2020]7号)执行。

3.加强组织。各二级学院团委要按照校团委的总体规划安排,于3月26日之前高质量地完成好推优工作,3月26日前将推优汇总表电子稿和为期三天的公示截图发送邮箱lsxytw2022@163.com,纸质稿3月26日当天交党群服务中心9-305办公室。另外,个人推荐表、团支部推优报告、团支部推优公示表由各二级团委存档保管。


附件1: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2:丽水学院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个人表).docx

附件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推优汇总表.xls

 

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