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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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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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 48 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人 |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 5 个 | |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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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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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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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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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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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达标 □未达标 | 召开日期为: 2020年12月5日 | |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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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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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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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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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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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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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丽水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丽水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于2018年丽水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修正,将于2020年12月5日召开的丽水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上再次修正。具体见附件1。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陆嘉雯 | 共青团员 | 医学与健康学院 | 2019级 | 28/89 | 否 | 无 |
2 | 吕琪灵 | 共青团员 | 工学院 | 2019级 | 1/137 | 否 | 院纪检部部长、团支书、院心理健康协会副会长 |
3 | 孔文硕 | 共青团员 | 职业技术学院 | 2019级 | 2/179 | 否 | 院青志干事、护理协会会长、班助 |
4 | 谢亦丽 | 共青团员 | 职业技术学院 | 2019级 | 4/179 | 否 | 心理委员兼安全委员 ,护理协会理事 ,护理班助 |
5 | 陈晓君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18级 | 2/50 | 否 | 学生发展中心干事 |
6 | 吴佳宁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19级 | 6/45 | 否 | 院宣传部干事、宣传委员 |
7 | 傅梦琪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19级 | 24/107 | 否 | 院青志副会、校学生会办公室干事 |
8 | 麻铭恩 | 共青团员 | 民族学院 | 2019级 | 10/86 | 否 | 班级学习委员、时代新媒体协会成员 |
9 | 夏宁宁 | 共青团员 | 民族学院 | 2019级 | 1/86 | 否 | 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人、民族学院青志会长、校青志宣传部副部 |
10 | 杨圣颖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19级 | 35/107 | 否 | 无 |
11 | 吴雨萌 | 共青团员 | 生态学院 | 2019级 | 2/36 | 否 | 生态学院环工2019级班班长 |
12 | 董怡欣 | 共青团员 | 民族学院 | 2019级 | 4/86 | 否 | 民族学院宣传部副部长、汉语言文学20191副班长 |
13 | 谢童娴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19级 | 22/103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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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许媛欢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19级 | 1/43 | 否 | 生态学院办公室干事,电视台办公室干事,青志义教队干事 |
15 | 潘绿杨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19级 | 3/103 | 否 | 院新闻中心干事 |
16 | 章欣瑶 | 共青团员 | 职业技术学院 | 2019级 | 2/179 | 否 | 团支书,院青协护会、护理班助、东二楼长 |
17 | 胡璐涵 | 共青团员 | 职业技术学院 | 2019级 | 30/141 | 否 | 院团委办公室副主任、小候鸟儿童剧社长、学前班助 |
18 | 陶宇佳 | 共青团员 | 职业技术学院 | 2019级 | 8/48 | 否 | 班级文艺委员 |
19 | 孙斌 | 共青团员 | 职业技术学院 | 2019级 | 4/48 | 否 | 院社联负责人、班级团支书、2020级新生班助 |
20 | 楼海玲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19级 | 22/107 | 否 | 班级副班长,校心协新闻部部长 |
21 | 俞盈悦 | 共青团员 | 职业技术学院 | 2019级 | 5/48 | 否 | 校学生会办公室干事,G.T音乐社秘书长 |
22 | 江懿菡 | 共青团员 | 民族学院 | 2019级 | 2/42 | 否 | 校学生会学习部负责人 民族学院青志手拉手部长 |
23 | 叶灵君 | 共青团员 | 工学院 | 2019级 | 10/27 | 否 | 校学生会生活部干事,工学院生活部干事,光源2019心理委员,团支书 |
24 | 刘龙会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19级 | 39/100 | 否 | 院书画协会干事 |
25 | 袁金煜 | 共青团员 | 工学院 | 2019级 | 34/79 | 否 | 社管部部员 |
26 | 高苡倩 | 共青团员 | 民族学院 | 2020级 | 28/73 | 否 | 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人,院学生会文艺部、宣传部干事,民族声乐协会宣传部副部长,班级文艺委员 |
27 | 李洁钰 | 共青团员 | 民族学院 | 2019级 | 18/42 | 否 | 宣传部干事、校团委宣传部记者部副部、茶艺协会秘书长兼办公室部长、英语协会策划部副部、 |
28 | 陈如意 | 共青团员 | 职业技术学院 | 2019级 | 13/179 | 否 | 组织部副部长、护理协会副会长 |
29 | 王欢 | 共青团员 | 工学院 | 2019级 | 1/83 | 否 | 工学院生活权益部部长、数学20191团支书、校演协副会长 |
30 | 饶佳丽 | 共青团员 | 工学院 | 2019级 | 4/27 | 否 | 组织委员,院青志干事 |
31 | 朱鑫玉 | 共青团员 | 医学与健康学院 | 2019级 | 37/151 | 否 | 口腔医学20195学习委员 |
32 | 陈佳柘 | 共青团员 | 职业技术学院 | 2019级 | 19/56 | 否 | 学生会生活部干事 |
33 | 张耀扬 | 共青团员 | 职业技术学院 | 2019级 | 1/179 | 否 | 院学生会体育部副部 |
34 | 袁雨秋 | 共青团员 | 职业技术学院 | 2019级 | 45/179 | 否 | 生活委员,青协干事 |
35 | 周星妤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19级 | 34/107 | 否 | 班长,院青志策划部部长 |
36 | 潘钰 | 共青团员 | 职业技术学院 | 2019级 | 12/90 | 否 | 学生会文体部干事 |
37 | 余伊扬 | 共青团员 | 职业技术学院 | 2019级 | 17/56 | 否 | 无 |
38 | 林章琪 | 共青团员 | 职业技术学院 | 2019级 | 23/179 | 否 | 无 |
39 | 徐睿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19级 | 20/45 | 否 | 无 |
40 | 刘远美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20级 | 7/73 | 否 | 校青志干事 跆拳道干事 院组织部干事 组织委员 |
41 | 姚宏宇 | 共青团员 | 医学院 | 2020级 | 16/84 | 否 | 校生活部干事,学习委员 |
42 | 谷晨慧 | 共青团员 | 工学院 | 2019级 | 8/83 | 否 | 校生活部干事,火焰啦啦队干事,纪检部干事 |
43 | 何世海 | 共青团员 | 医学与健康学院 | 2019级 | 61/115 | 否 | 临床20193团支书 |
44 | 沈宇行 | 共青团员 | 职业技术学院 | 2019级 | 42/178 | 否 | 院体育部部长,护理20193团支书,护理班助 |
45 | 叶智慧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19级 | 69/210 | 否 | 校魔方协会秘书长 |
46 | 胡鑫洋 | 共青团员 | 生态学院 | 2019级 | 11/52 | 否 | 院体育部干事,火焰拉拉队会员,校勤工干事 |
47 | 金心若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校学生会宣传部干事 |
48 | 丁润瑜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无 | 否 | 院团委宣传部干事、校学生会宣传部干事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我校学生分布的实际情况,拟确定大会代表名额为194人。代表以二级学院学生会为选举单位,按照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的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办法产生。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根据分配名额召开会议,听取所在党委意见,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提出本单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名单,填写《丽水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和《丽水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汇总表》,并上报大会筹委会。
校团委和校学生会提出候选人建议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校党委、市学联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提交代表大会的多数代表通过再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经由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大会正式委员,再经由大会正式代表正式选举产生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
本次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按照相关规定,校学生会主席团采取差额选举,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应到会的正式代表有五分之四以上出席大会,方可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丽水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20年12月5日在我校音乐厅召开,会期一天。
主要任务:
1.听取校党委领导和市学联驻会主席讲话;
2.听取、审议丽水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3.审议《丽水学院学生会组织机构改革方案》;
4.审议《丽水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5.选举产生丽水学院第三级学生委员会;
6.选举产生丽水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条件
1.代表必须是取得丽水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专科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紧跟时代步伐,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积极进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不良记录;
4.热心学生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服务同学,为广大青年学生所拥护和信任。
(二)代表的名额分配
根据我校学生分布的实际情况,拟确定代表名额为194人。兼顾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由先进人物、先进集体代表、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等人员组成。其中,各二级学院按照人数的1.5%选举代表若干名,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代表以二级学院学生会为选举单位,按照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的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办法产生。
(三)代表的产生具体办法
1.各学院代表候选人的产生需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团委指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意见,自下而上充分酝酿、民主协商确定。
2.代表候选人确定后,需召开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差额要达到20%以上。
3.与会代表以学院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上报代表名单后,大会筹备委员会将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试,加分等事项时,根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
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指定部门存档。
述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述职人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3)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4)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5)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述职评议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李茂平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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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生会组织 秘书长 | 李茂平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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