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成长为中心,进一步强化对高校学生的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和帮助全体青年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内容预通知如下:
一、实践对象
以大一新生为主,其他年级均可参与
二、活动时间
2025年6月至8月
三、活动形式
1.集中实践
集中实践要求组队参与,每个团队原则上10人左右,以2024级学生为主,保证本科生四年中集中参加一次有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一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实践团队项目。团队的组织形式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也可根据活动需要跨二级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但必须明确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团委要根据团队活动需要安排有社会实践活动经验或经历的2022级、2023级学生加入相关团队,参与活动指导。团队设指导教师1-2人,必须全程随队参加。教师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计入工作量,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一位教师指导的社会实践团队不超过2支。
2.个人实践
个人实践指参与我校组织的暑期海外访学、研学及实习项目,或通过共青团“返家乡”系统成功报名在政企岗位进行公益服务、乡村振兴、文化宣传等工作。实践开始前,实践人员须统一向各二级学院团委进行报备,实践结束后,实践人员须提交实践证明材料,如个人心得体会、地方团委实习鉴定意见等。
四、重点方向团队
在浙江省2024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确定的重点方向基础上,统筹考虑地方、学校重点工作,今年共确定下列重点方向,每个学院要围绕重点方向,分别组建若干支实践团队,原则上每个方向至少1支团队。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团。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和引导青年学生将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相贯通,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寄语精神、《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第一、二卷)、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高校重要讲话、给师生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等内容,面向基层群众和青少年群体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接地气的宣传宣讲,形成一批理论宣讲后备军。
2.民族团结实践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景宁畲族自治县各族干部群众的回信精神,组织青年学生赴景宁等省内少数民族县镇、集中居住地等开展实践活动,通过生产劳动、政策宣讲、走访调研、结对交流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组织在内地学习的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学生就近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主题实践。
3.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团。围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主题,组织青年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开展仪式教育、学习体验、调查研究等,深刻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树立爱党报国信念、担当时代使命责任。
4.中华文化传承实践团。组织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广泛开展和参与实地走访、非遗展演、文物保护、艺术创作、展馆参观、史料整理等实践活动,领会“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系统研究浙江当代发展和浙江历史文化,挖掘浙江文化底蕴,研究浙江现象,总结浙江经验, 弘扬浙江精神,进一步增强历史自信、文化自信。
5.乡村振兴促进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的学生回信精神,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深刻领会感悟为什么要推进乡村振兴、如何推 进乡村振兴等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青年学生深入乡村特别是省内山区23县的乡村发展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开展科技支农以及卫生医疗、基层治理、生态环保等活动。鼓励通过在基层团组织兼职等方式,引导青年学生关注乡村发展、投身乡村振兴。
6.基层服务践行团。围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青年学生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积极投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在基层一线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紧密结合自身学科专业,为基层群众送文化、送科技、送服务,开展课后服务、组织社会调查、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基层团建、培育践行主流价值、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实践活动。
7.共同富裕观察团。对标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具体要求,组织青年学生发挥专业学科教育优势,深入开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建设实践调研活动。
8.“千万工程”实践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和引导青年学生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成功经验,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深入基层调研实践。
9.“美丽浙江”实践团。结合“两山”理论提出20周年背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把握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鼓励青年学生广泛传播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及实践成果,深入乡村、社区开展环境治理、科普宣讲、社会调研、发展献策等活动,讲好美丽浙江故事。
10.“浙里青廉”实践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鼓励青年学生深入机关、企业、村社等,用好当地廉洁资源,开展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弘扬廉洁文化,扣好“第一粒扣子”,助推形成清正廉洁社会新风尚,为浙江奋力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贡献青春力量。
11.反邪教宣传实践团。结合实践地实际情况,以反邪宣讲、科普宣传、法治普及、社区服务、调查研究等形式多样活动,向基层群众尤其是学生人群宣传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政策法规,提高基层群众识邪、防邪、拒邪的基础素养。
12.资助育人实践团: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资助育人实践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资助政策送到家,青春榜样进校园,参与地方公益志愿服务工作。组队与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相关评选工作由学生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五、经费安排
经费资助实行校院两级资助、社会资助和个人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经费主要用于师生的交通费,经费预算要本着厉行节俭、从严控制的原则制定计划。二级学院团队在二级学院的实践教学经费中列支,校级团队由学校给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可给予一定的生活资助,以家庭经济困难生为主的团队可在二级学院发展性资助经费给予安排。鼓励二级学院积极争取社会资助,鼓励学生自筹经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六、考核与展示
认真做好社会实践个人和团队的考核工作。根据《丽水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规定》(丽学院办〔2017〕68号)有关精神,各二级学院团委做好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并把认定结果反馈给各学院教务科。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做好材料的整理总结工作,并挖掘先进事迹和个人。校团委将在开学初对暑期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成果展示和表彰。展示形式为PPT汇报和视频结合,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认真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全院暑期社会实践动员会议,从实践培训、经费支持、带队指导、监督考核等环节做好暑期实践的指导工作。
2.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加强安全教育和保障工作,做好前期调研和出发准备,制定社会实践安全预案。选派相关指导教师全程随队指导,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实践过程中,各学院要全面、准确地掌握各实践团队的安全信息,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极端气候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条件,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每个实践团队都需要制定《丽水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提交至各二级学院团委做好备案。
3.注重实效、扩大宣传
要结合自身专业特色、依托对口厅局单位和行业协会,分层次、有重点地组建暑期实践团队。突出社会实践的基地化、项目化管理,做到“按需设项、据项组团”,服务内容和形式切合基层实际和需要,切忌走马观花、变相旅游等形式主义。各二级学院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图片资料收集和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型媒体开展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利用校、院两级团组织的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发布实践活动情况;要及时上报工作材料,交流工作经验。
八、申报要求
各二级学院团委、团队负责人或团队指导教师可到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网站下载或到所在二级学院团委领取《丽水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表》(附件1),根据要求填好后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团委。二级学院团委根据学生提交的项目申报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填写好《丽水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2 sheet团队表、sheet2个人表)和《丽水学院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二级学院工作方案》(附件3),于6月13日前将汇总表盖章后交校团委综合办公室,申报校级重点团队的,以学院为单位将《丽水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表》(附件1)、《丽水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一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校团委实践部邮箱:lsxytwshijianbu@163.com。
2025年5月23日
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