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委、青年大学习先进集体、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丽学院团【2022】8号)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各级团学组织推荐、校团委研究,决定授予民族学院团委、教师教育学院团委、生态学院团委、商学院团委2021年度校级“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授予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教师教育学院团委“青年大学习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中文192团支部等37个团支部校级“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董怡欣等85人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吴桐等227人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现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4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校团委反映,联系电话:0578-2271185。
校团委
2022年4月22日